一、20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GB50180一2018
GB50180-2018是关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方面的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的具体的编号及名称为:GB50180-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该标准的具体的情况如下: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美丽、和谐以及多样化的居住生活环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指整套房子的向阳面至少有一间房子全部满足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的要求
s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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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谁知道园林景观设计有哪些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公园设计规范
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9、钢结构设计规范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11、木结构设计规范
1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他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989-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06SJ805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行业)取费标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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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宅视觉卫生间距是18米,还是20米?有相关规范说明么?
非居住建筑间距,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多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0倍,并不小于6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9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6米。
(二)高层平行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并不小于20米;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18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三)多、高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18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13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9米。以上就是建筑间距的规定。
扩展资料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住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在Ⅰ、Ⅱ、Ⅵ、Ⅶ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用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袭;在Ⅲ、Ⅳ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入室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间距
百度百科-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依据2018年发布的现行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18规定:“4.0.8 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管线埋设、视觉卫生、防灾等要求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其中条文解释中讲到:“应通过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满足视觉卫生的需求(一般情况下不宜低于18m),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
所以明确是不低于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