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里关于日照的规定

出国旅游网 2023-05-06 10:17 编辑:admin 272阅读

采光并不能够代替日照,采光和日照是不同的两个概念。通常人们都把采光和日照混为一谈,其实采光是指一个居室只要对外开窗就可以获得的自然光。但是,这不一定说你一定获得了日照,采光以及人工照明是不能够代替日照的。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当通过走廊等间接采光时,应满足通风,安全和私密性的要求。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面积不宜小于10平方米。过厅可以间接采光,其面积不宜小于5平方米。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冬至日不小于1小时。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离地面高度低于0.50m的窗洞口面积不计入采光面积内。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米。(

规划中考虑日照问题,其主要的思想是建筑为人的健康发展服务。日照问题牵涉到一个城市位于的气候区,即太阳的辐射,我国处于北半球,所以大部分建筑选南向;另一个就是建筑的间距也影响日照,不同规模城市,人口集聚度不一样,间距也不同,所以划分标准中有按城市规模来分。

规划设计中考虑日照问题,是依据现实的城市规模(即按照现状的人口规模来确定)来确定。请你想想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那是20年后的设想,你现在做的方案主要是依据现在的城市人口规模。

日照问题请参考本城市或地区关于间距的规定。比如有的地区南北建筑间距有的为1.2H,有的地区为1.0H。新城或旧区都可能标准不一样的。因为城市的建筑密度和历史情况都不同。

希望以上说明对你有帮助。

都不是吧,应该是中心城+近郊地区的一共的常驻人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