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医院的规划布局
规划布局中我们考虑将门诊区布置在用地西侧,医院主余耐入口位于宽60m 的长江南路上,利于患者寻找和到达,从速看病。急诊位于门诊区北端,设有绿色医疗通道,接黄山路进出顺畅。西北端用地近期为门急诊室外停车场,远期为120急救中心发展用地。医技区位于用地的中部,东西横轴上的核心位置,充分满足医疗需求。病房区:
紧邻滨江路风光带,面江而立,景色宜人。后勤保障区设在用地南面,接滨江南路进出,服务住院区。
在医技楼的设计中,不仅确保满足医院现有的功能需要,而且充分考虑到远期的需求和建筑单体的功能转换。采用标准模块式设计方法,统一结构形式和规格,柱网整齐,空间分隔灵活,有利于医院部门间不同科室的位置调换,充分考虑了医院的远期发展。
株洲市中心医院布局方案的构想经过多方案的探讨,通过单元模块化沿医院街主轴扩展的模式,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方案布局兼顾了传统水平式医院与绝对集中式医院的主要优点,使得土地利用最大化,强悔毁漏调了资源整合与集中管理。开敞明亮的中碧烂庭和融入生态景观的医院街将门诊区、医技区及住院区有机串联,确保就诊流程简捷明了,医疗活动高效运行,为患者创造了人性化的室内环境,提升了医疗空间品质。
医疗机构选址距离要求
1、选址地点要求所在的区域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其他相关的规划要求;2、考虑医院各科室尤其是具有传染病的诊室的总平面布置,防止病毒和病原体对人群的传染影响;3、疗养院性质的医疗机构选址应远离喧嚣的环境,环境空气区域属于一类区;
4、交通方便、便于周边公众就医。5、医疗垃圾和废物处置对附近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小;6、具有冬季取暖锅炉的医院要处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为最佳。
法律依据:
《关于优化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管理的意见》1.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标准要求。2.选址场所应当为合法合规建筑,可提供有效房产件(明),产权清晰,符合举办医疗机构条件,必要时可征询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消防等部门的意见。3.选址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物理隔离。4.选址有相对独立的出入通道、独立的通风系统、加药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等相应设施设备。5.选址场所依法需要办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许可的,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开展执业活动。6.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经营活动的,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医疗活动场所不得低于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申请相应许可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