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缓轿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粗哪森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扩展资料
1、乘机行李
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而携带的物品。如没有另外的规定还包括了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托运行李的岩亩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为40×60×100厘米。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2、乘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在旅行期间可以免费自行携带零星小件物品乘机。航空公司对体积及重量有限制。每人可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的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头等舱旅客可以携带两件五公斤。打火机、液体、刀具等不得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上飞机。
不允许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只可以随身携带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消费用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和便携式摄像机等)。对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备用电池每人限带2个。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和警械:各种类型的军用、民用枪支、运动枪、猎枪、信号枪、麻醉注射枪、样品枪和逼真的玩具枪等。
二、弹药和爆炸物品:炸弹、手榴弹、子弹、照明弹、教练弹、烟幕弹、炸药、引信、雷管、导火索、导雷索及其他爆炸物品和纵火器材。
三、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属于管制刀具类的单刃、双刃、三棱刀)。
四、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大餐刀、工艺品刀、剑、文艺体育单位表演用刀、矛、钗、戟、少数民族生活用的佩刀、佩剑、斧、短棍、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以及其他被认为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各种器械。
五、易燃易爆物品:酒精、煤油、汽油、硝化甘油、硝铵、松香油、橡胶水、油漆、白酒(限一公斤)、丁烷液化气罐及其他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硫化磷,闪光粉、黄磷、硝化纤维胶片,金属钠,金属钾、烟花、鞭炮等。
六、毒害品:氰化钾、兆含砷 、有毒农药,氯气、有毒化学试剂,灭鼠药剂等各种有机、无机毒品。
七、氧化剂、烟雾剂、发光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硝酸族埋笑铵 、过氧化铅、过氧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八、腐蚀物品: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有液蓄电池等具有腐蚀作用的物品。
九、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十、易传播病毒的物品:传染性细菌、病毒和带有活病原体的物质等。
十一、其他危害民用飞机飞行安全的危险物品,包括有特殊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和强磁性物品。
十二、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液码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
扩展资料
坐飞机的注意事项:
1、注意时间
因为航空公司规定航班起飞前30分钟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最好在起飞前1个小时到机场。
2、登机
听到登机广播后,在登机口会有服务人员撕登机牌,你就到登机口将登机牌交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从登机牌撕一小块,其他部分交回给你,持登机牌后上飞机。
3、找机上位置
登机牌上标明有你的位置,如:5D、11C什么的,数字代表第几排,每排的座位是按A、B、C、D、E、F排的,飞机上的座位号标在放行李的舱壁(座位上方)。找到位置坐下,扣上安全带,起飞前关掉手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禁品
刀,枪之类的.我们称对他人有威协的武器 毒品,易燃液体,我们称易燃易暴危险品 能托运的尽量托运,省的过安检麻烦. 这些都是可以随身携带的,过安检的时候会让你放到一个盒子里面去,走小型的传送带检查. 重点检查的其实是打火机和液体的物品.如果你有一些东西拿不准是不是不可以随身携带,就尽量在换登机牌托运行李前咨询机场工作人员,及时放到行李中.以节省你过安检的时间.
其他安检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
• 1、随身携带行李的限制规定:
⑴、乘坐国内航班:旅客的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5公斤,体积每件行李不超过20×40×55厘米(根据各航空公司要求不同可能有所不同)。安检现场有供旅客测试手提行李大小的行李筐,如果旅客的行李可以放入该标准筐,则该件行李可以随身携带,否则需要托运。
⑵、乘坐国际航班: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 2、托运行李的相关规定:
⑴乘坐国内航线: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⑵乘坐国际航线: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20公斤,经济舱持学生护照的旅客,可以免费托运的行李限额为30公斤;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30公斤;头等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40公斤。但当目的地凯兄档为美洲时,其托运行李可以为两件,每件不超过23公斤,单件行李三边长度和不超过158厘米。当超过时,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费。(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请您到达机场后,参看首都机场航站楼旅客服务指南,到具体的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
★不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物品有: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贵重物品等。(具体请向航空公司问询)
★ 请您在托运行李前注意清除行李箱/袋上的废旧行李条及有条码的标签,以确保您的行李正确运至目的地。
• 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的物品:
1、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盯乱(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
2、水果刀可以带上飞机吗? 不可以。刀具不可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3、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是指什么物品?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包括: 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 4、乘坐国内航班,是否也要把液态物品装在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然后放在可重复密封透明塑料袋内? 不用,目前我国只针对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执行“ICAO指导原则”。
• 5、乘坐国内航班有什么要求么? 乘坐国内航班,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且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超出部分必须交运。 酒类物品必须托运。 •
6、乘坐国际航班,是否可以带水/饮品/附有液体的食物,通过首都机场的安全检查?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此类物品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要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控制区内,有免费提供的旅客饮用水,也可在商店购买水或其它饮品。航空公司在飞机上也会提供饮用水。
• 7、应怎样准备以加快安全检查的流程? 前往机场时,请预留时间接受安全检查。不在飞机上使用的物品尽可能放在托运行李内托运。接受安全检查前,请将盛放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一升透明塑料袋准备妥当,并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以便进行安全检查。
• 8、这些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在形状及大小方面是否有任何具体的规定?在哪里可以找到合乎规格的透尘仔明塑料袋? 民航总局建议使用的塑料袋,规格为20厘米X 20厘米,容量为一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 通常可在超级市场及家庭用品店找到。如果旅客没有带这种塑料袋前往机场,机场会向国际出港旅客提供,每位旅客只可取得一个。
• 9、在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所盛容器的数量是否有限制? 容器数量没有限制,但每个容器的容量不可多于100毫升,并可完全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而且不显得拥挤。一般来说,一个一升的塑料袋可以放置五个容量100毫升的容器。
• 10、什么药物可获得豁免?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药物(包括中药)如附有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均可获得豁免,药物数量以旅客在飞机上所需为准。容器和塑料袋无要求。药物应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便接受X光检查。安检人员会要求旅客出示医生证明书或医生处方。
• 11、携带的液体药物是在药房购买的成药,并没有医生处方。这些药物是否可以通过安全检查? 如液体药物盛于容量不多于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可通过安全检查。
• 12、旅客如果是糖尿病患者,药物限制又如何? 旅客如患有糖尿病,可以携带足够的胰岛素制剂及带针头的皮下注射器在飞机上使用,但须出示医疗证明。 糖尿病旅客如须携带个人的规定食物(例如无糖果汁)在飞机上食用,若容器的容量多于100毫升须出示医疗证明方可携带。豁免的药物及食物应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以便接受检查。
• 13、可以携带多少婴儿食用的奶/果汁/食品通过安全检查? 旅客可携带在飞机上所需数量的婴儿食用的奶/果汁/食品。如果容器容量多于100毫升,则应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便接受检查。且应与同行的婴儿一起接受安全检查。 为避免安全检查期间有任何不便,旅客携带的婴儿奶/果汁/食品如非必须在飞机上食用,则应放在托运行李内。
• 14、液体是否必须以原装容器盛载? 不是。只要容器的容量不超过100 毫升,就可用于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液体容器的容量如超过100毫升,就不可放在手提行李内,而须放在托运行李内托运。
• 15、是否需要使用透明的容器? 不需要。
• 16、佩戴即用即弃的隐形眼镜。可否将多对这类眼镜放在手提行李内,以备不时之需? 旅客可将数对隐形眼镜放在手提行李内,但由于隐形眼镜通常盛放于一定容量的液体内,所以必须全部放入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
• 17、可否携带隐形眼镜药水? 隐形眼镜药水必须载于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然后放在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 18、可否携带唇膏及香体剂登机? 可以。旅客可以携带任何固体化妆品登机,因此一般唇膏及香体膏也可以。旅客也可携带香体喷雾、香体乳霜、走珠式香体剂及唇彩,但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这些容器必须存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 19、牙膏及剃须泡沫是否属于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是。这些物品的容器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并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 20、如果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的物品及容器不能通过安全检查,将会如何处置? 如不符合安全检查要求,这些物品及容器只能弃置。 因此,旅客应将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以便顺利通过安全检查。
• 21、国际出港旅客在过安检后购买的液体物品,是否可以带上离港航班? 可以。旅客经过安检后,可以在机场控制区内的商店购买液态免税品带上离港航班。对于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的旅客,应保证在旅行中,塑料袋明显完好无损,不得自行拆封,并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已备转机地有关人员查验。旅客可提前向航空公司查询携带有关液体的规定。
• 22、旅客如在上一站的机场或在飞机上购买了液态物品,在首都机场进行国际航线的转机时(国内航线的转机需参照国内航线的相关要求),是否可以携带这些物品通过安全检查? 只要这些物品包装符合要求,且能够出示机场(机上)免税店的购物凭证,可予放行。
飞机违禁物:
以下为违禁物品的例子∶
(a)枪械,包括猎枪、气枪、牲口麻醉屠宰机、推膛式枪、信号枪哗中余、起步枪、弹药、复制或仿制枪械、弩。
(b)爆炸品,包括军用、商乱滚用或自制爆炸品、爆炸装置、雷管、催泪子弹、榴弹、地雷及其它爆炸ammo、复制或仿制爆炸品
或装置。
(c)原装或经改装可引致他人受伤的尖锐或有刀刃对象、弹培宏簧折刀、重力弹簧折刀、短剑、匕首、阔头弯刀、其它真正或礼
仪用的刀,不论其刀刃属何种长度或类型,包括有鞘的刀、短剑、小佩剑、剃刀、解剖刀、碎冰锥、剑、剑杖、内藏刀刃
的雨伞、鱼叉、矛或箭。
(d)含有使人伤残物质的物品,包括催泪气体、梅斯催泪毒气及各类亚磷酸。
(e)高度易燃物质(例如汽油、打火机燃料等)。
(f)容量超过500毫升的气体容器及喷雾器。
(g)指节铜套、球棒、短棍及打谷用的连枷。
(一)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对于容积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二)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三)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四)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容器及塑料袋包装要求不执行第一至三款的规定。
(五)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对在国外、境外转机旅客购买免税液态物品负有提醒义务,并桥码戚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出售免税液态物品时,应主动询问旅客是否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对于需要转机的旅客购买的液态物品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装袋,密封后交给旅客,并尽可能用英文打印(或者手写)购买凭证;并提醒旅客在旅行中,塑料袋需明显完好无损,不得自行拆封,并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以备转机地有关人员查验。
塑料包装袋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透明的塑料袋;
2)可承载内装物品重量;
3)提交旅客时已经密封(热封或者胶封);
4)密封后不能重复打开,整体任何部位一旦打开即不可复原;
5)袋体应用中文明显标注“在旅行中,袋体不得打开,否则可能导致袋内物品不准携带乘机”的内容。
(六)对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也执行《公告》要求。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的包装应符合上述第(五)项之要求,并须出示机场(机上)免税店的购物凭证,方可予以放行。
二、对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暂不执行“ICAO指导原则”,措施如下:
(一)旅客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液态物品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对于部分配备足够数量液态物品安全检查设备的机场,液态物品经设备检查无疑后,可不再执行开瓶检查要求。其它超出部分需要办理交运。
旅客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二)旅客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等液态奶制品(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对旅客携带酒类物品乘坐民航飞机,数量适度放开,但必须办理托运手续。
对于能够确认是酒类液态物品,在合理范围内不再要求数量上的限制,但是在运输方式上必须办理交运,且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根据Doc9284《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属敏陵于危险品的酒类运输应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定办理。
(二)各相关部门前期应当做好《公告》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向旅客解释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
1、各航空公司和机票代售部门在预订机票、电子客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旅客关于乘坐民航飞机限制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尤其是各航空公司值机人员在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时,应当明确告知旅客《公告》中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并询问旅客是否携带液态物品,指导携带液态物品旅客按《公告》要求携带。
各机场应在机场显要位置(值机柜台)、安检工作区(国际机场应在联检单位办公区域前)张贴《公告》,安排模缓人员负责《公告》的解释工作,并根据旅客意愿,做好超量(违规)液态物品的托运、自弃和暂存工作。
2、鉴于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先于我国实施国际民航组织的新措施,相关机场、航空公司对购买免税液态物品且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的国际航班旅客及时提醒国外、境外机场的规定:即若免税品包装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在转机接受安全检查时被没收。
各机场商业机构、航空公司机上免税店若不能提供盛装免税液态物品的相关包装,不应向需在国外、境外转机的国际航班旅客售卖液态免税品,以免在转机地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