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文物罪刑法条款
法律分析: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走私文物罪和盗窃罪的死刑。也就是说,妨害文物管理类犯罪和盗窃罪的法定刑中不再有死刑,量刑最高是无期徒刑。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5、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决定》 二、 在第三十一条中增加规定:(一)“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保护的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项中的“盗运珍贵文物出口”修改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二)增加一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删去。将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将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以盗运珍贵文物出口论处”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根据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决定》修正)
二、偷文物判几年
偷窃文物的行为涉嫌犯罪,而偷窃文物的量刑需要根据文物等级定罪量刑。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5、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盗窃后又倒卖的,涉嫌倒卖文物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6、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几年
1、法院对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判刑,构成该罪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较轻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有多次盗掘等情形的,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掘古文物如何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盗掘古文物应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