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并不可以代言任何产品。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言外之意,如果明星想为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代言,成为其代言人,必须先使用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才可以。在近日李诞带货翻车事件中,李诞若要为该女性内衣品牌代言,必须先使用该商品。而大众明显很难相信其使用过女性内衣,所以才产生了网络上的热议。如果确实未曾使用过,那么确实不能为该品牌提供代言服务。
扩展资料
李诞直播带货翻车:
近日,李诞为女陆培银性内衣早宴品牌Ubres直播带货,并配有宣传海报,要说的都说了,敢播的都播了等标志性宣传,并称此品牌内衣为“职场救生衣”,表示一个女性中拆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还高调宣传: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自信的李诞就此翻车。
脱口秀演员李诞发微博为女性内衣品牌Ubras带货,并配文: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同日,内衣品牌方发布致歉声明,李诞转发。
这个不是的,这个要根据这个明星他自己的睁掘稿人设定位。自己工作室或者公司给他的定位,所决定的,并不是一人个人的行为。所以明星并不一定能代言任何产品比如药品类明星是不能代言的。希望散弊对你有所帮助,仅供悉孝参考。
不可以,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艺人代言药品保健品广告,不允许男明星代卜物言女性用品,不允许10周岁世亩以下小孩做广告代言人型返液
现在已经有了一些规定,就是说代言人也要对自己代脊闷言的产品负责。注意不要随随便便纳野链去代言任何的东西,这样有可能会引洞孙火自焚。
不是的,明星是不可以代言一些违法的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