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哪些地级市
福建的地级市有: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漳州市、宁德市、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
福建,简称“闽”,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陆地平面形状似一斜长方形,东西最大间距约480千米,南北最大间距约530千米。
全省大部分属中亚热带,闽东南部分地区属南亚热带。土地总面积12.4万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千米。陆地海岸线长达3752千米,位居全国第二位;海岸线曲折率1∶7.01,居全国第一位。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
扩展资料
1、“海峡旅游”是福建旅游最突出的主题,“山海一体,闽台同根,民俗奇异,宗教多元”是福建旅游鲜明的特色。
福建现有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武夷山、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世界自然遗产与世界地质公园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宁德白水洋、太姥山、白云山,以及海上花园温馨厦门、温泉古都有福之州、海上丝路文化泉州、朝圣妈祖平安湄州、成功起点光辉古田、滨海火山日出东山、东海麒麟神奇平潭等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
2、福建文化旅游资源灿烂多元,悠久的历史孕育了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越文化、朱子文化、海丝文化等六大精品文化,以及茶文化等一批内涵深刻、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
3、福建物产丰富,福州的脱胎漆器、寿山石雕、武夷山的大红袍和安溪铁观音等名茶,惠安的影雕,德化的瓷器,漳州的水仙花、中成药片仔癀,古田的食用菌,莆田的荔枝、龙眼等享誉海内外。
资料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情概况
台湾对大陆开放的问题
自2008年7月18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年来,大陆方面与台湾旅游及相关方面合作,推动两岸旅游交流、造福两岸民众,主要完成了以下十项工作:
(一)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首发团,开启了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新篇章。
(二)分三批开放了大陆31个省区市赴台团体旅游业务,实现了大陆赴台旅游市场全面开放,同
时分批增加了赴台旅游组团旅行社达164家。
(三)组织了大陆组团社领队人员和大陆新闻媒体记者分批赴台考察旅游线路,增进了大陆旅游
业界和民众对台湾旅游资源和产品的了解。
(四)与台湾方面共同建立了两岸旅游定期磋商机制,与台旅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了首次海峡两岸
旅游交流圆桌会议。
(五)今年5月4日和5月7日台旅会和海旅会分别在北京和台北设立了旅游办事处,这是两岸相隔
60年后首次相互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
(六)邀请台湾旅游业界组团参展大陆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展览活动,两岸旅游业界实现了相互参
展、相互推介的良性互动。
(七)邀请台湾主要旅游公协会参展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和海峡两岸旅游论坛,创立了以海峡旅
游为主题的两岸交流平台。
(八)与台湾观光协会共同主办了海峡两岸台北旅展,组织大陆主要旅行社和旅行商赴台参展,
开辟了台湾民众直接了解大陆旅游的渠道。
(九)组织大陆旅游业界首次入岛与台湾旅游业界联合主办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进一步增进
了两岸旅游业界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十)加强了赴台旅游市场监管,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规定,推动了海峡旅游品质化发展。大
陆游客赴台旅游满意度达87%。
上述举措有效地促进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健康发展,其增长速度超出预期,预计今年将突破100万人次,并有望达到120万人次左右。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带动了观光、民航、交通、餐饮、购物、娱乐、医疗保健、金融、通讯等行业和产业发展,既拉动了两岸经济发展,又惠及了两岸民生需求。
与此同时,台湾方面也推出一系列促进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我们相互携手、真诚合作,推动两岸旅游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这充分表明,扩大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符合两岸民众的利益,顺应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趋势,得到了两岸同胞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但是,我们认识到,两岸旅游交流合作总体上还处于初期阶段,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共同面对。特别是,旅游产业的综合功能需要双方不断挖掘,旅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需要双方不断拓展,旅游交流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双方共同提升。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经正式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我们应继续顺应两岸主流民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推动两岸旅游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社会的共同繁荣发展。下一阶段,大陆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适时放开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限制,并有序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数量。
(二)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研究并推动有关政策调整,适时与台旅会磋
商,在条件成熟时选择适当城市,实施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三)进一步完善两岸旅游合作机制,与台旅会共同办好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议,推动海峡
旅游交流合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四)相互合作,参加或共同主办海峡两岸台北旅展、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欢迎台湾业界组
团参展大陆方面主办的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展会活动。
(五)推动双向旅游投资。大陆方面愿与台湾方面共同探讨编制海峡两岸旅游投资优先名录,引
导社会投资进入旅游业,并适时在两岸相关旅游博览会中增设旅游投资板块。
(六)大陆正积极推动海西经济区建设,并将在福建省在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扩大旅游对外开
放、推进旅游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我们愿与台湾方面加强合作与对接。
(七)我们愿与台湾方面共同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发挥各自优势,推出精品景点景区,推广
两岸四地“一程多站”式旅游,并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
(八)我们愿与台湾方面共同开展品质旅游,大力提升海峡旅游服务质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
湾旅游团队组接社合同要点》,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创造安全、便利、规范的
旅游环境。
(九)我们将鼓励和积极推动大陆各省区市与台湾旅游业界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合作交
流,推动客源互送、人才培养、品牌合作。
(十)我们愿与台湾方面共同推动两岸旅游大产业的合作。大陆已将旅游业确立为战略性支柱产
业,台湾也把旅游业确立为六大新兴产业之首。两岸旅游在资源、产品、市场和产业要素
上有着多层次的互补性。我愿借此机会建议,双方共同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合作,推进旅
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共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邮轮旅游、健康旅游和旅游
装备制造业,共同推进旅游节能减排,将旅游业发展成为两岸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支柱产
业。
全球经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已成为大势所趋。让我们牢牢把握新的发展机遇,不断拓展两岸旅游大产业合作,共同促进旅游业繁荣进步,让海峡两岸旅游业发展为两岸同胞创造更多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