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丰货运怎么结算运费?

出国旅游网 2023-02-14 15:00 编辑:admin 258阅读

一、公路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

1. 整批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

整批货物运费(元)=吨次费(元/t)×计费重量(t)+整批货物运价(元/(t•km))×计费重量(t)×计费里程(km)+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整批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2. 零担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

零担货物运费(元)=计费重量(kg)×计费里程(km)×零担货物运价(元/kg•km)+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零担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3. 集装箱运费的计算公式

重(空)集装箱运费(元)=重(空)箱运价(元/(箱•km))×计费箱数(箱)×计费里程(km)+箱次费(元/箱)×计费箱数(箱)+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集装箱运价按计价类别和货物运价费目计算。

4. 计时包车运费的计算公式

包车运费(元)=包车运价(元/t•h)×包用车辆吨位(t)×计费时间(h)+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包车运价按照包用车辆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

由以上公路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计算公路货物运费,关键在于明确公路货物运输的运价价目、计费重量(箱数)、计费里程(时间)以及货物运输的其他费用。下面分别介绍上述运费计算因素的确定方法。

二、公路货物运价价目

1.基本运价

(1)整批货物基本运价:指一等整批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吨公里运价;

(2)零担货物基本运价:指零担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千克公里运价;

(3)集装箱基本运价: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箱公里运价。

2.吨(箱)次费

(1)吨次费:对整批货物运输,在计算运价费用的同时按货物重量加收吨次费。

(2)箱次费:对汽车集装箱运输,在计算运价费用的同时按不同箱型加收箱次费。

3.普通货物运价

普通货物实行分等计价,以一等货物为基础,二等货物加成15%,三等货物加成30%。

4.特种货物运价

(1)大型特型笨重货物运价

①一级大型特型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②二级大型特型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本上加成60%-80%。

(2)危险货物运价

①一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60%-80%;

②二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3)贵重、鲜活货物运价。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5.特种车辆运价。

按车辆的不同用途,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特种车辆运价和特种货物运价两个价目不准同时加成使用。

6.非等级公路货运运价。

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7.快速货运运价。

按计价类别在相应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

8.集装箱运价

(1)标准集装箱运价。

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箱型的基本运价执行,空箱运价在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2)非标准箱运价。

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的箱型,在标准集装箱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空箱运价在非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3)特种箱运价。在箱型基本运价的基础上按装载不同特种货物的加成幅度加成计算。

9.出入境汽车货物运价。

按双边或多边出入境汽车运输协定,由两国或多国政府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三、公路货物运费的计价标准

1.计费重量(箱数)

(1)计量单位。

①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②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

③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

(2)计费重量(箱数)的确定

①一般货物。

整批、零担货物的计费重量均按毛重(含货物包装、衬垫及运输需要的附属物品)计算。

货物计费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重量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物,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②轻泡货物。

整批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kg计算其计费重量。

③包车运输的货物。

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④散装货物。

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重量换算标准计算其计费重量。

⑤托运人自理装车的货物。

按车辆额定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⑥统一规格的成包成件货物。

根据某一标准件的重量计算全部货物的计费重量。

⑦接运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

无过磅条件的,按前程运输方式运单上记载的重量计算。

⑧拼装分卸的货物。

按最重装载量计算。

2.计费里程

(1)计费里程的单位

公路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公里为单位,尾数不足1km的,进整为1km。

(2)计费里程的确定

①货物运输的计费里程,按装货地点至卸货地点的实际载货的营运里程计算;营运里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营运里程为准,未经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方商定。

②同一运输区间有两条(含两条)以上营运路线可供行驶时,应按最短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或按承、托双方商定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

③拼装分卸的货物,其计费里程为从第一装货地点起至最后一个卸货地点止的载重里程。

④出入境汽车货物运输的境内计费里程以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里程按毗邻国(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未核定里程的,由承、托双方协商或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

⑤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车辆需绕道而驶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⑥城市市区里程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未确定的,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