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柬埔寨金边行政区
现分为24省、1市。
2008年,柬埔寨通过《首都、省、市、县、区行政管理法》,明确柬埔寨的区划层级:全国划分为23个省和1个首都。首都下设区,区下设街区;而省级下面分为市和县,市下设 街区,县下设乡或街区。同时柬埔寨当局大规模重新检查和明确划定首都、省、市、县、区界限,以及重新规定省、市、区、乡、分区名。县级的市和金边市的区,可以统称为县(Srok),政府文书也会这么使用。同理,乡级的可以统称为乡。
市(krong)是地方自治单位,有民选的委员会和市长。
第一级省级的市只有金边。
第二级是县级的市,要求5万人口,第三级市要求人口1万。截至2018年共有县级的市25个,包括23个省会和2个边境口岸。2019年从西哈努克市分出高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