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巴黎豪庭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可以转到户籍地。
办理条件及方法
1.由于工作变动造成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2.武汉市户籍的缴存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无新的接受单位,男职工未满50周岁,女职工未满45周岁的,且账户余额在1000元(不含)以上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集中托管手续。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以内,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缴存银行办理账户转托管手续。
4.单位因撤销、破产等原因需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后,由单位经办人将该单位账户名下的职工个人账户整体转移到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专户内。
办理材料
(一)职工在武汉地区工作变动的,或者在集中托管期间重新就业的:
1、职工身份证原件(单位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新单位接收函
3、《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批量转移)(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4、《武汉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集中托管期间转移到新单位的)
(二)职工劳动关系由外省市调入武汉地区单位工作,并已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武汉地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职工办理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申请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就近分中心办理:
1、《武汉住房公积金集中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四)职工由武汉地区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武汉地区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个人账户未冻结的,可向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理地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电话:027—12329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大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隔壁)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向阳村黄陂春天4栋1-2层(1)商室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段理想时代二期7-10号商业门面(北华街世纪庭苑对面)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名流仕家小区(区职教中心对面)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电话:027—12329
职工所属缴存银行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机构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缴存银行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