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谅解备忘录?

54 2024-08-29 09:38

一、什么叫做谅解备忘录?

一个谅解备忘录是一份法律文件,它是要求当事人签署的受公认的劳动和/或财产关系协议。谅解备忘录明确地详细阐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特定问题上的清晰共识。

谅解备忘录可以用于企业或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也可以在两个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物业租赁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时使用。

二、什么叫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是国际协议一种通常的叫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简称MoU,直译为谅解备忘录。用中国人的说法就是协议。

意指“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后,用文本的方式记录下来”,“谅解”旨在表明“协议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由报道知:“谅解备忘录”相应的英文表达为“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有时也可写成“memo of understanding”或“MOU”。

日常生活中,memorandum(memo)常用来形容“为防遗忘而写的便条”,如memopad(记事本)。此外,与其搭配的词组有engagement memorandum(业务备忘录),audit memorandum(查帐备忘录)。

三、谅解备忘录指什么?

谅解备忘录是一种用于在政府、企业或个人之间解决争端的书面协议。它可以将各方之间的协议和条款进行写明,以免发生法律纠纷或冲突。

例如,企业可以制定一份谅解备忘录,规定从甲方购买产品的价格和期限,以及乙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和价格,并规定其他一些重要条款,以便双方都能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

四、什么是谅解备忘录?

指处理较小事项方面的条约。例如,1995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建立磋商制度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后,用文本的方式记录下来,“谅解”旨在表明“协议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

五、谅解备忘录有什么作用?

谅解备忘录的作用是签订正式合同前的一个大体的约定,没有约束作用,可以理解为大致意思的初定。在正式条约签订之前,谅解备忘录双方对该协议均不具有任何法律义务。 国际协议一种通常的叫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简称MoU,直译为谅解备忘录。用中国人的说法就是协议 。 意指“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后,用文本的方式记录下来”,“谅解”旨在表明“协议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由报道知:“谅解备忘录”相应的英文表达为“memorandumofunderstanding”,有时也可写成“memo ofunderstanding”或“MOU”。 日常生活中,memorandum(memo)常用来形容“为防遗忘而写的便条”,如memopad(记事本)。此外,与其搭配的词组有engagementmemorandum(业务备忘录),auditmemorandum(查帐备忘录)。

六、谅解备忘录什么意思?

谅解备忘录,指处理较小事项方面的条约。例如,1995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建立磋商制度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后,用文本的方式记录下来,“谅解”旨在表明“协议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

在谅解备忘录中,除保密、终止、法律适用、费用分摊、排他性谈判、争议解决条款之外,其余的条款对双方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七、谅解备忘录是什么意思?

      谅解备忘录,指处理较小事项方面的条约。

如:1995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建立磋商制度的谅解备忘录》

      谅解旨在表明“协议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备忘录指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后,用文本的方式记录下来。

在谅解备忘录中,除保密、终止、法律适用、费用分摊、排他性谈判、争议解决条款之外,其余的条款对双方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八、谅解备忘录和协议的区别?

区别如下:

1,法律效益不同:正式合同内容全部受法律保护,谅解备忘录在正式条约签订之前,双方对该协议均不具有任何法律义务。

2,试用范围不同:谅解备忘录是处理较小事项方面的条约,正式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涵盖面比较广。

九、谅解备忘录有无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忘录不属于定义严格的法律概念,其属于何种法律性质,取决于备忘录的内容与形式,而不是由其名称决定。

依据古典契约理论,契约即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合意,其一般程式是以典型的交易为理论模式的,这个模式包括了要约与承诺的一般过程。因此,认定合同是否成立,首先需要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契约为目的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具体确定,并含有表意人在该意思表示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另一方面,根据要约拘束力规则,相对人应在要约规定期限作出与要约内容一致的承诺,双方之间才能成立有效的合同。因此,在对备忘录性质的认定上,要结合案件本身中备忘录内容和形式的具体情形,而不能抛开这些做抽象的学术讨论。

如果备忘录仅为记载各方协商过程,或各方对未来合作的预期或其他意思陈述,而无意创设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时,备忘录只能反映意思表达的事实,而不产生法律上合同的拘束力。

在商事贸易领域,尤其是涉外商业事务处理中,备忘录是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类文书样式,甚至以备忘录形式签署的文件或协议也很常见。这就要求商事审判尤其是涉外商事审判的法官对备忘录的法律性质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

一般来说,按照签署备忘录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单方签署的备忘录及各方签署的备忘录。单方签署的备忘录更多属于一种工作记录,不排除个别备忘录内容存在单方允诺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形下的备忘录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判断是否有为自己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权利的表意,以及是否形成有效承诺来认定。对待各方签署的备忘录,在备忘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上,必须以备忘录的条款内容以及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基础,而不能把备忘录从全案事实中剥离出来统一定性。

(详细内容见《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5月第14期刊载文章:倪燕“对备忘录的性质及效力应个案认定”)

十、谁知道什么是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多数情况下具有条约性质。作为条约性文件的备忘录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或政府部门签订的记载缔约各方在谈判中各自所持立场及缔约各方已达成的规定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彼此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条约性文件,通常称为谅解备忘录或协议备忘录,并由缔约各方代表签字。   备忘录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作为其他条约性文件的附件使用。如一九九零年五月二十四日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政府关于植物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该谅解备忘录是独立使用的,与其它条约、协定无关系。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运输部内陆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是根据中、英两国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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