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定义是什么?

出国旅游网 2023-02-09 18:32 编辑:admin 131阅读

书法艺术的定义是用笔、结体、意态、风神之中,贯穿着内与外、心与物、主观与客观,空灵与充实的对立统一的大美之美。中国的书法艺术兴始于汉字的产生阶段,“声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于是乎文字生。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因此,产生了文字。 书法艺术的第一批作品不是文字,而是一些刻画符号——象形文字或图画文字。汉字的刻画符号,首先出现在陶器上。汉字书法为中国汉族文化的独特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形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书法艺术四要素:一:用笔,以单纯的笔划,以笔断意不断,连绵通贯的气势,一气呵成,在书艺中称“一笔书”,其构成的气象万千,灌注着一个整体的生命,它表现出生命机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和自然生命机体的骨、筋、肉、血,以隐形、暗合、潜在、抽象的方式同构。通过知觉的形象启示宇宙人生的意义。大书法家用笔,凝聚着深沉丰富的感情。喜悦的笑容,哀痛的悲声,种种内心感受和情绪,都可通过书法表现出来。所以说:“书,心画也”。怀着不同的内心感情,用笔也就呈现出不同的胸臆气象。二:结构,书法结体,近似绘画构图,每一个字,意匠经营,都是一个完美的构图,贯穿着“一寸画面一寸金”的法则。达到“增一分过长,减一分过短”的纯化程度。结体是决定书法风神格调的基本间架,字由点画穿插组合而成,点画空白也是组成部分,就是通常说的“计白当黑“、“虚实相生”,像一座建筑,要求“分寸”感极强的空间分布。结体的基本规律之一是“似奇反正”。“奇”就是变化,“正”就是统一,变化中求统一。一味求“奇”,失之诡谲,一味求“正”,失之呆板。奇与正,相反相成,是重要的艺术辩证法。三:意态,意态,是由书法家主观意趣赋予字体的一种内涵的飞动之势,主要是由字与字之间的对比、偃仰、应接、顾盼之间形成的情感运动,生命运动。意态美,正是人的心灵之美的体现,它流转澎湃、自由自在、注入万象韵律节奏、笔迹浑然、合乎大宇宙的一条贯通线,借以产生有深度的美。四:风神,风神,是书法的神采、韵味、个性风格和书写创作时精神状态的总和。“尚韵”的晋人之风,多飘逸潇洒,个性出乎自然。“尚法”的唐人之风,多严谨沉着,个性成于法度。而书法艺术及其风神的高境界是“自然”。“自然”的含义是多层次的,“自然”要求主体人格顺应天性,犹如宇宙精神之阔达率真。“自然”要求书法同与自然造化,一个字若有同于山川日月江海星辰的存在价值。“自然”还要求创作者书写时精神状态的高度自由,要求作品完成后实现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如同自然万象,无起止之迹,无雕凿之痕,达到浑然天成的境界。风神,是主体人格、胸襟、气度、文采在书艺中的完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