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称呼上:
目前,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分为三个级别。即:国家级、省级、县级。在名称上格式分别为:省名+山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如,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名+县名+山名+自然保护区(如湖南临湘黄盖湖自然保护区)。县级命名格式同省级。
2)一是设立程序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系自上而下,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自然保护区则自下而上申报,根据级别分别由县、市、省、国家批准设立并分级管理。
3)是层级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层级最高,不分级别,由中央直接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县级,以地方管理为主。
4)是类型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或多个生态系统的综合,突破行政区划界线,强调完整性和原真性,力图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后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自然保护区根据保护对象分为自然生态系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三大类,以及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等九个类别。
5)是国家代表性程度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家名片,具有全球和国家意义,如大熊猫、三江源、武夷山等国家公园试点区,以及珠峰、秦岭、张家界等国家公园候选区,有的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有的是名山大川和典型地理单元代表;自然保护区不强求具有国家代表性,只要是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物种重要栖息地,或其他分布有保护对象并具有保护价值的区域,均可成为自然保护区。
6)是面积规模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少但范围大,一般不少于100平方公里,大的超过10万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数量多,面积大小不一,有的很大,有的甚至就是一颗古树、一片树林或者一个物种的栖息范围。
7)是完整性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强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景观尺度大、价值高;自然保护区不强求完整性,景观价值也不一定高,主要保护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
8)是功能分区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为禁止人为活动的“核心区”和限制人为活动的“控制区”;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为了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的专业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者会进一步将其功能区细分为“严格保护区”“生态保育区”“传统利用区”“科教游憩区”。
9)是事权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央事权,主要由中央出资保障;自然保护区是地方事权,主要由地方出资保障。
10)是土地属性不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土地比例高,便于过渡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产权由中央统一行使;自然保护区集体土地比例相对较高,一般通过协议等形式纳入保护管理,分级行使所有权。
11)是优先性不同。国家公园是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处于首要和主体地位,是构成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骨架和主体,是自然保护地的典型代表。具备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能会被整合转型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则不会转型为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