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建筑有较高标准要求时,以下条件满足1~2项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1)室内(外)气温达到或超过29℃;
(2)太阳辐射强度>240kcal/m2・h(1004.6kJ/m2・h);
(3)阳光照射室内深度 > 0.5m;
(4)阳光照射室内时间超过1h。
二、遮阳篷适用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门窗口外遮阳。不宜用在高层建筑外遮阳。
三、遮阳材料的材质、厚度、规格尺寸及形式,固定装置的形式及规格,电动机的功率(采用电动时),使用场所的风压大小等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关系,需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向专业厂家索取相关技术资料,综合考虑后选用。
四、各遮阳系统与建筑主体的连接做法、防雷措施等涉及安全的问题,需由工程设计人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与专业生产厂家共同研究确定并负责。
五、凡是选择带有卷帘盒的遮阳系统,应考虑卷帘盒放置不同位置对墙体节能的影响。
六、对于装有自动控制的系统,一般要求必须装风控、雨控感应装置,光控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手动驱动方式一般不适用于经常无人场所的外遮阳。
七、面料建议使用深色(或将面料的深色面朝向室外),以达到更好的遮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