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县文广旅游局
关于严肃查处套取骗取医疗保险资金行为和新农合基金、医保费用报销暗箱操作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保险、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参保参合群众的“保命钱”,基金的安全运行,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隆卫发〔2014〕3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坚决打击套取骗取基金行为,严肃查处医疗保险资金费用报销暗箱操作行为,不断健全基金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基金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县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以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出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和费用报销暗箱操作等问题,更好的维护参加医疗保险群众利益,确保每一分“保命钱”用到实处。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专项治理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社会个人。
整治内容:伪造医疗文书(编造虚假病历,开具虚假处方),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发票(虚记多记医疗费用),套取骗取医保基金;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挂床住院、滥检查,采取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套取骗取医保基金;非参保参合人员冒用参保参合人员身份冒名顶替就诊和住院,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认真核对住院人员身份,导致非参保参合人员冒用参保参合人员身份进行就诊和住院;医保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变更支付项目、扩大报销范围、降低或提高补偿标准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个人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其他行为。
三、治理重点及方式
(一)借证住院,门诊转住院,空增住院人数和天数,挂床,过度检查,编造假病例、假处方、假票据,虚开发票,虚增诊疗项目及住院费用等问题。
1.查看日常管理和报销补偿手续,查阅病历、处方及有关票据,走访出院患者,查证是否有假冒参保参合身份就医问题,是否有弄虚作假、虚拟住院病人和伪造病历、处方、收费票据等骗取医保资金问题。
2.以暗访方式查看定点医疗机构夜间病人入住情况,与病案及日报表进行核对,看是否有降低住院标准、门诊转住院、挂床行为等问题。
3.调取定点医疗机构不少于一个月的连号病例,查阅收费清单,询问病人,查验检查阳性率,看是否存在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问题。
4.查看收费清单、报补资料,看是否存在药占比超标问题。
(二)医保、新农合监管机构及人员失职渎职,审核报补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等问题
1.比对参保参合人员信息,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参保新农合的农民是否有相互重复问题。
2.查看医保、新农合报补资料,看是否有用发票复印件入账报销问题。
3.通过查验外地就诊病人资料、实地走访患者、与外诊医院联系等方式,看外诊报补是否属实、程序是否合规。
4.查看审核程序公开情况,是否暗箱操作和其他违规行为。
(三)公开公示情况
1.检查有无投诉处理制度、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查阅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记录。
2.实地查看有无医保政策宣传栏,是否设置公示栏,公示内容是否完善、规范、及时更新。在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时,查看他们是否达到了“六公开”(对医保的方针政策公开、用药目录公开、药品价格公开、医疗项目价格公开、结算程序公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公开)和“一公示”(定期公示参保人员报销补助情况)。
(四)群众举报等其他突出问题。
四、整治的步骤及责任划分
(一)整治的步骤、方法、程序、时间安排
1. 宣传部署阶段(2014年4月10日-4月25日)
召开2014年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暨专项治理套取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利用标语、横幅、网络、电视等进行宣传教育,公示各驻定点医疗机构二审核员、审核程序、报销流程。
2.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4月26日-5月31日)
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迅速予以改进。县卫生局和县人社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对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突出的问题,对今年以来医保的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督促各整改对象单位落实整改。
3.整章建制阶段(2014年6月1 日-7月31日)
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对挤占、挪用、滞留资金问题的,要迅速追缴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贪污、套取资金等违规情节严重的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严肃处理。整改的各类资料要真实、完整,建立转档归档备查。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基金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4.检查评估阶段(2014年8月1 日-8月31日)
县整治办组成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小组,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开展评估,通报和督促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件,提高活动的时效性和医保制度的威慑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于2014年8月31日前报县委群众教育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划分
1.整治对象单位:责任单位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各单位法人代表;责任人为各单位分管医保的领导和医保工作的工作人员。
2.整治责任:
责任部门: 县卫生局 分管领导:肖玉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领导:王炳洪
责任股室: 县卫生局监察室 责 任 人:肖煊民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郑英贤
县财政局社保股 责 任 人:刘 凯
县医保站 责 任 人:马顺建
简丽华
配合部门: 县监察局 分管领导:曾笃松
县审计局 分管领导:谢鹏飞
县物价局 分管领导:罗荣华
配合股室: 县监察局纠风室 责 任 人:王胜高
县审计局评审股 责 任 人:阮石清
县物价监督检查局 责 任 人:夏富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回县严肃查处套取骗取医疗保险资金行为和新农合基金、医保费用报销暗箱操作行为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和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卫生局农合办,由郑英贤兼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追究的职责。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专门工作检查组,迅速行动,通力合作,确保整治成效。
(二)扎实有序推进。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抓好自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对群众举报和抽查暗访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查实、查深、查透,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问题突出的部门要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严禁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全面解决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和参保群众家中调研,与农村基层群众面对面地开展交流,倾听群众心声,全面掌握我县医保工作状况,认真解决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我县医保政策的健康运行。
2. 高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主要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扩展资料:机构职责(一)高县人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考资料:高县人社局-
3. 高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海拔862米至2315米。
大弥勒海拔在862米至2315米之间,其最高点位于新哨东面的金顶山,海拔约2315米,最低点为南盘江出境处。弥勒市境内东西多山,中部低凹,地势北高南低。
大弥勒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管辖县级市,是红河州的“北大门”。西汉时,弥勒境东北部是同一县地,西南部是律高县地。
大弥勒是高原葡萄之乡,有中国著名的葡萄酒品牌“云南红”。弥勒市属亚热带气候,著名旅游景点有锦屏风山风景名胜地弥勒寺、三代一品坊、阿细先基等。
4. 高县文广旅游局电话
宜宾高县庆符镇镇府电话可以拨打114查询。
5. 高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成都:武侯祠,青羊宫,杜甫草堂,川西:灌县都江堰,青城山,汶川桃坪羌寨,理县毕棚沟,茂县松坪沟,黑水卡龙沟,达古冰川,松潘牟犁沟,九寨沟,黄龙景区,红原九曲黄河第一湾,卧龙自然保护区, 四姑娘山。
川南:邛崃天台山,洪雅县瓦屋山,雅安喇叭河,碧峰峡,乐山大佛,峨嵋山,蜀南竹海,泸定桥大渡河,海螺沟。
西昌泸沽湖,螺髻山,甘孜州就举一个,稻城亚丁,康定木格措。
6. 高县文广旅游局官网
1965年成功落户盐都
东方锅炉厂,长期被自贡人民亲切地简称为东锅厂。
1958年,中央曾规划在四川建设一套发电设备制造厂,并选址于德阳,并于当年10月动工兴建水利发电设备厂(即后来的东方电机厂)。但规划中的汽轮机厂和锅炉厂因故暂停。
1964年,根据当时的国际冷战局势及中国所处的恶劣的周边环境,党中央作出要“立足于战争,立足于早打大打”的判断,作出加强三线建设的决策。
在此背景下,国家发电设备成套上马又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但根据当时的新形势和国家对三线建设的要求,汽轮机厂和锅炉厂已不适合集中建在德阳所在的川西平原之上,须得重新选址。
1965年3月中旬,时任哈尔滨锅炉厂副厂长的朱纯,奉命带队从东北入川,负责东方锅炉厂的选址和建厂筹备工作。
朱纯等人在一机部第二设计院人员的配合下抓紧选址。在成都与四川省计委商定选厂方向时,被明确告之,成都、德阳、绵阳一线均不能布点。要到广安、达县、广元、旺苍、威远、高县一线去踏勘。
1965年5月29日,一机部批准东方锅炉厂定点在四川江油禅林寺,由哈尔滨锅炉厂包建。于是,踏勘工作顺利开展,哈尔滨锅炉厂也运来了第一批物资。
但在同年8月,当把勘察工作和资料正式交付审查时,西南规划会议做出决定:由于江油工业布点太密,将东锅厂迁往西南。
接到通知后,朱纯和一机部李达先局长前往自贡,先看了舒平火车站附近原化工机械厂的厂址,经与自贡计委苑心斋主任等商议后,双方均同意将此地作为东方锅炉厂厂址。
同时,为多选几个点作比较,朱纯一行还到内江踏勘了几个地方,认为均不如自贡。随后,对舒平点开展目测和调查,赶制建厂示意图。
随即,一机部部长段君毅亲自入川,经与多方研究,最后决定:东方锅炉厂厂址选在自贡马鞍山下,原来在此安排的机床、空压、铸造各厂等,均为东方锅炉厂让路。
1965年9月底,东方锅炉厂开始从江油到自贡的搬迁工作。同年10月下旬,国家计划委员会同意因厂址变迁引起的变更意见,并改批计划任务书。
1965年11月,国家计委和建委以(65)基字966号、(65)基字197号文下达了四川省迁建项目计划。1966年3月5日,东方锅炉厂基建工程在自贡市马鞍山下破土动工。颇多周折的东方锅炉厂终于正式落户自贡。
▼厂名溯源:
为何明明地处西南却名为“东方”?
时任哈尔滨锅炉厂副厂长、党委书记朱纯,无疑是东方锅炉厂的主要创建者。
1965年3月,朱纯从哈尔滨锅炉厂来到四川,负责选址及筹建东方锅炉厂。
资料显示,朱纯到当时的机械工业部领取工厂印章时,共领到了两枚印章,一是“东方锅炉厂”,另一枚是“东方汽轮机厂”。
三线建设时期,根据国家战略部署,锅炉厂是建设在祖国的西南地区,那为什么会取名“东方锅炉厂”呢?
关于“东方锅炉厂”厂名的由来,朱纯曾在回忆记录中有所记载——他曾经在同机械工业部的同志闲聊时得知,锅炉厂以“东方”为名,当时是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与毛主席的军事战略有关。工厂建在中国的西南,厂名却以“东方”命之,这样可以迷惑敌人,取得声东击西的效果;
二是取“积极向上”之意。《史记·历书》记载,“日归于西,起明于东”,因此中国人将东方视为吉祥、光明、气壮、豪迈的意思,将东方看作向上、发展的象征。而上千年的积贫积弱,是新中国诞生之初的共和国有着强烈的向上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创业艰难:
“东锅精神” 感动几代人
▷1966年1月,中共东方️锅炉厂总支委员会成立,朱纯任总支书记。
▷2月2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下发(65)711号文,同意在自贡市马安山地区筹建东方锅炉厂,党组织关系由自贡市委领导。
▷3月5日,东方锅炉厂建设正式破土动工,并举行铁路开工誓师大会。5月10日,300米长的铁路隧道工程开工。
▷5月11日-13日,东方锅炉厂扩大初步设计审查会在自贡市沙湾招待所召开,审查设计坚持“靠山、分散、隐蔽”和“厂社结合”的原则,贯彻“干打垒”精神,建厂投资约为8600万元。
▷6月15日,一机部批准东方锅炉厂扩大初步设计方案,其设计纲领为年产600mw电站锅炉、9000t化工炼油设备容器、1853t锅炉辅助机、300t蒸发量工业锅炉、2套8台454产品、配套阀门450台,总投资9343.26万元,由哈尔滨锅炉厂、上海四方锅炉厂、上海新建机器厂、上海汽轮机锅炉研究所联合包建,建设期定为1966-1970年期间,共5年。
▷11月5日,施工现场党委成立,朱纯为书记,金圣奎(建工部一局五公司党委书记)为副书记,委员9人。成立施工现场指挥部,焦成斌(建工部一局五公司经理)为指挥长,赵成灿、王永勤、亢平安(建工部第三土石方公司35大队副队长)为副指挥长。按照以“三线建设战略思想为指导,争取1968年出产品的具体要求为依据”要求,加快建设。
▷1967年,东锅厂基建计划投资额为5881.9万元,占建厂投资9300万元(包括热工所707万元)的63.22%。
全厂建设区域用地面积52万平方米。其中,厂生产区用地面积为45.6万平方米,全厂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4.5万平方米。
重点实施“三通一平”。包括:一、二、四厂共1.8公里的公路干线;工厂供水工程。即新建供水加压站及直径300主干管280米,厂区供水干线直径250.700米,直径200.500米;电力供应。一是正式电源,再就是备用电源;铁路专用线建设(包括302米隧道工程)。
据多位决策者和建设者回忆,当年,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条件差,东锅建厂曾遇上一系列重大问题。
一是建筑材料需要量大。在施工图还没有交付之前,有关专家按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概算,木材需要10000万立方米,水泥17000吨,钢材6500吨。工程需要砂3万立方米,石材12万立方米,砖1500万块,总计约34.5万吨。
二是施工人员短缺。当时建工部将任务下达给一局五公司施工,该公司有四个工程处,总施工力量有4000人左右,但因为公司还有其他任务,为建设东方锅炉厂最多能搬迁2个工程处过来,也就是1000-1500人。而事实上1968年东锅厂建设的实际所需的主力军约4500人。
三是建设民工力量不足。根据1967年的施工量,在高峰期共约需4500-5500名民工,其中:五匠1000-1500名,投入到施工任务的民工平均在3000人左右,这部分力量留用于1967年年施工处,尚缺3500-4000名左右,而关键是“五匠”的缺额,需要向省、市领导汇报,以便求得支持和解决。
四是运输能力不足。1967年施工工厂建设的运输量异常大,尤其是地方大宗材料多靠汽车运输,从码头至工厂中心仓库,运输总量约达35万吨之多。按汽车正常日运输量和工期要求计算,施工单位能够调入50台汽车,组织300台架架车,才能基本适应施工需要。
客观上,在60年代末期,在地处川南腹地的自贡,要解决这些问题是困难重重,但英雄的东锅人和自贡人民,通过百般努力,最终战胜各种困难,确保了建设工期如期完成。
作为典型的“三线建设”企业,东方锅炉厂从1966年3月5日破土动工,到1971年12月26日投产验收。
新建成的东方锅炉厂完全体现了中央“靠山、分散、隐蔽”,以及“亦工亦农,厂社结合”的原则,使工厂在建制上把社会功能都集中在了厂内,“工厂可以不同社会接触而保持自己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