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22条具体内容(云南旅游二十五讲)

出国旅游网 2023-06-07 08:12 编辑:admin 282阅读

1. 云南旅游二十五讲

云南没有的30个少数民族:保安族 朝鲜族、 达斡尔族、 侗 族、东乡族、 鄂伦春族、 俄罗斯族、 鄂温克族、高山族、 仡佬族、哈萨克族、赫哲族、 京 族、 柯尔克孜族、 黎 族、 珞巴族、 毛南族、 门巴族、 仫佬族、 羌 族、 撒拉族 畲 族、 塔吉克族、 塔塔尔族、 土 族、 土家族、 维吾尔族、 乌兹别克族、 锡伯族、 裕固族

云南的25个少数民族: 阿昌族 白族 布朗族 布依族 傣族 德昂族 独龙族 哈尼族 回族 景颇族 基诺族 拉祜族 满族 苗族 蒙古族 纳西族 怒族 水族 藏族 佤族 瑶族 彝族 壮族 普米族 僳僳族

2. 云南旅游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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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云南旅游二十二条

2020年3月25日云南省出台新政策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减税降费和稳岗就业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9号)要求,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服务。各级财政、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选派专人指导,一企一策帮助住宿、餐饮企业依法申请享受减税降费和稳岗就业等各项政策,使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二)对限额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额行业排名在全省前100名的住宿、餐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新增1年期以内用于复工营业的流动性银行贷款的,参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的通知》(云财金〔2020〕24号)文件,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每户企业只享受一次贴息补助,已获得中央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享受本项政策。

(三)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18〕1号)文件规定,将符合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的住宿、餐饮企业的银行贷款纳入代偿范围,享受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

(四)认真执行《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融资担保服务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的通知》(云融担通〔2020〕13号)文件规定,鼓励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住宿、餐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免除反担保措施,保费按0.5%收取;对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担保费率。

(五)报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合规核定,对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5000人/天以上的住宿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补助,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2000人/天至5000人/天(含)的住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补助,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1000人/天至2000人/天(含)的分别给予30万元补助,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300人/天至1000人/天(含)的分别给予20万元补助,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50人/天至300人/天(含)的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报经省商务厅合规核定,对疫情防控期间首批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保障的8户供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补助。

(六)报经省商务厅合规核定,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商户300户以上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步行街等城市商业综合体,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为住宿、餐饮企业减免租金超过30天且减免比例为50%以上的,按租金实际减免额的20%进行补助,每户商业综合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七)报经省商务厅合规核定,受疫情影响,2020年营业额仍超过1亿元且营业额增幅排名前10名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补助;对2020年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管理的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

(八)积极支持中高端住宿业发展。2020年,对报经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合规新评定为五星级酒店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补助;报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合规新评定为四星级酒店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补助;对符合《云南省精品酒店建设和管理规范(试行)》或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报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合规核定,新验收达标的精品酒店和五星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20万元补助。

(九)对报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合规核定,2020年新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公司以后年销售额增幅达到20%及以上的住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补助。

(十)安排专项经费3000万元,积极支持发展电商网络经济。“一部手机游云南”全面向全省住宿、餐饮企业免费开放。优化“一部手机云品荟”专区设置,建立“云厨房”直播中心,嵌入农产品供应动态数据库,设置线上商城模块,推动生产端与采购端直采共享。2020年,对报经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规新评定为四钻级及以上的餐饮企业免费开放平台专区入驻、宣传推广、企业咨询及辅导等服务。

(十一)积极支持社区餐饮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加快铺设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投放智能生鲜自提柜、取餐柜等新型社区化配送设施,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经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合规核定后,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新建或改造服务餐饮物流配送的城市低温仓储集配中心,购置节能环保的冷藏运输、蓄冷保温配送设备

4. 云南省旅游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规定,边境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严守国界、维护稳定、服务开放、促进发展、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边境管理,保持边境地区安全稳定,促进边境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界管理、出境入境管理、进出边境地区管理以及保障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边境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严守国界、维护稳定、服务开放、促进发展、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边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边境管理工作的领导。

外事部门负责国界标志及边界设施的勘查、维护和管理,根据授权组织开展边界联检。

公安机关及公安边防部门负责边境地区社会治安、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以及进出边境地区的边防检查;结合任务管理界河治安,开展界河水上巡逻;防范和打击边境地区跨界违法犯罪活动。

海关、检验检疫、口岸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边境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边防委员会应当建立成员单位定期联席会议、军警民联防、重大情况通报和对外联系、合作等制度。

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及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并加强与驻地解放军边防部队的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边境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安机关及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有关协议、协定,开展国际执法合作。

第二章 国界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国界线的清晰稳定,保持界碑(桩)以及其他国界辅助标志物、方位物的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外事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国界标志的恢复、修理或者重建,应当由外事部门按照我国与邻国签订的协议、协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提供协助。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移动、损毁、涂改、刻划界碑(桩);

(二)破坏有国界辅助标志物、方位物或者界河护岸作用的树木、植被和相关设施;

(三)改变或者可能改变国界线走向、影响或者有可能影响界河稳定的;

(四)在界河进行炸鱼、毒鱼、淘金、采沙、超标排污,或者在界河中的沙洲、岛屿上砍伐树木、挖沙取石;

(五)私自开通或者扩建边境通道、便道,在界河上私开渡口、私设码头;

(六)在与邻国签订的协议、协定禁止范围内设置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及危险废物处置场所;

(七)在中越国界线我方一侧30米、中老国界线我方一侧100米、中缅国界线我方一侧10米范围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或者设施,与邻国商定同意的除外;

(八)在中越国界线我方一侧1000米、中老和中缅国界线我方一侧500米范围内烧荒;

(九)其他改变边界现状的行为。

第九条 在国界线附近发现无主物体或者不明来源的飞行器、空飘物、漂流物等进入我国境内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下列情形应当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一)在中越或者中老国界线我方一侧2000米、中缅国界线我方一侧500米范围内爆破作业的,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当地外事部门、公安边防部门意见,按照规定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在国界线我方一侧500米范围内进行地面测绘、勘探或者探矿、采矿的,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省外事部门和省公安边防部门的意见,按照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在界河进行护岸、通航、引水作业的,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省外事部门和省公安边防部门的意见,按照规定上报批准;

(四)在国界线我方一侧25000米范围内进行航测、航摄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规定上报批准;

(五)在边境地区修建跨界工程或者设施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规定上报批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向外事部门咨询的,外事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帮助;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航测、航摄、护岸、通航、引水作业或者修建跨界工程设施的,外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邻国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 在界河通行、从事生产作业或者其他活动的中国籍船舶,除依法领取有关证件外,还应当向船籍港或者作业地的公安边防部门备案。

第三章 出境入境管理

第十二条 在口岸、边境通道设立的边境检查站,对出境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实施边防检查;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对口岸或者边境通道限定区域进行警戒;必要时,可以对出境入境的交通工具载运的货物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出境入境人员应当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从规定的口岸或者边境通道出境入境,并接受边防检查;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边防检查的,公安边防部门有权不准其出境入境;对有关部门依法作出不准出境入境决定的,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根据其通知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协助、运送他人非法出境入境或者为非法出境入境人员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 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及其业务代理单位应当配合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并协助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自出境检查后至出境前,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自入境后至入境检查前,未经公安边防部门同意,不得上下人员、装卸货物。

第十五条 边境人民政府口岸管理部门在口岸、边境通道所在地,可以划定一定范围的限定区域,用于维护正常的出境入境秩序,由公安边防部门实施管理。限定区域包括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候检区域以及需要限制非出境入境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其他区域。

第十六条 边境地区居民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从规定的口岸和边境通道进入邻国的,应当在限定范围内停留并在规定期限内返回。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入境后,应当在出境入境证件规定的区域和有效期限内停留。

第十七条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所在国签发的入出境证件,符合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定规定的入出境事由,确需入境的,应当向入境口岸或者边境通道的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出境证,接受边防检查后入境。

第十八条 边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边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向我方请求援助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备案,边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组织人员进入邻国救灾,处置完毕后立即返回我方境内,公安边防部门应当给予出境入境便利。

第四章 进出边境地区管理

第十九条 公安边防部门在进出边境地区的交通要道设立边境检查站,实施边防检查,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公安边防部门可以根据边境维稳、反恐、禁毒等任务需要,经上一级批准,在边境地区或者进出边境地区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检查点,实施边防检查,任务结束后,应当及时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进出边境地区的人员应当持有效证件,并接受公安边防检查。未持有效证件或者拒不接受公安边防检查的,不得进入或者离开边境地区。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入境后,从边境地区前往非边境地区,其所持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的,不得离开边境地区前往非边境地区。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协助、运送未持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出边境地区;不得为未持有效证件人员进出边境地区提供便利;不得在边境地区收留、雇佣、安置未持有效证件的人员。

第五章 保障服务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及边境州(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时,应当有推动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应当加强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及边境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和有利于开展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加大对边境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大对边境地区交通、通信、水利、电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村安居房和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第二十四条 开设口岸、边境通道,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点,或者开发、建设边境旅游线路、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或者备案。

在边境地区从事互市贸易、旅游的我方人员和毗邻国家人员,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活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口岸、边境通道各查验机关应当加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改善通关环境,制定便民利民措施,提供咨询信息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通关便捷高效。

第二十六条 口岸、边境通道各查验机关对边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到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的对外经贸合作、教育科技文化交流等涉及人员、物资出境入境的,应当提供出境入境便利。

边境地区居民前往毗邻国家边境地区探亲、旅游及进行贸易活动,按照国家与邻国达成的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口岸、边境通道各查验机关应当提供出境入境便利。

口岸、边境通道各查验机关应当为边民互市点和边境旅游提供便民利民的管理和服务,对合法组织的边民劳务输出输入活动提供出境入境便利。

口岸、边境通道各查验机关对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儿童入境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可以提供入境出境便利。

第二十七条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持边境地区入出境证件入境后,符合规定事由,停留的时间需要超出规定期限的,应当在入境后3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应证件;为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留宿提供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2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登记信息。

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进入我方边境地区进行临时劳务用工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工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日内,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

边境地区居民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通婚的,应当办理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边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将其纳入规范管理,并提供婚姻登记便利,外事部门应当加强与邻国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边境地区居民办理跨国婚姻登记提供帮助。

第二十八条 边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边境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军警民联防、区域联防、群众联防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群防群治,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及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的治安工作,推行社区警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恐、涉毒等边境地区跨界违法犯罪活动。

边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加强边境管理的举报奖励制度,并依法保护举报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外事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至第九项、第十一条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公安边防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及设施、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持有效证件未从规定口岸、边境通道出境入境,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罚款;逃避边防检查以及持伪造、变造、骗取或者冒用他人证件的,收缴证件,处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协助、运送他人非法出境入境或者为非法出境入境人员提供便利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有关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处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处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配合边防检查或者严重扰乱边防检查现场秩序的,处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未构成犯罪,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携带、运输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予以扣押或者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处罚,由公安机关或者公安边防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及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边境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发放证件、违反规定审核验放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者交通工具出境入境、利用职权非法谋取利益、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边境地区是指本省与毗邻国家接壤的县级行政区域。

边境通道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通的供边境地区居民出入国境探亲访友、求医治病、从事商品交易以及参加传统民族节日联谊等活动的道路和渡口。

第三十八条 对历史形成的跨国界村寨的边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制定特殊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5. 云南256元旅游

洛阳到云南昆明总里程为2041公里。如果步行大约256小时;骑自行车大约103小时;坐火车用时需要用14小时;乘高铁要7小时;自驾车大约耗时为24小时左右,费用约1400元左右。线路为:洛阳——243省道/王城大道——G36宁洛高速——G55二广高速——G42沪蓉高速——G50沪渝高速——G5001重庆绕城高速——G75兰海高速——G6001贵阳绕城高速——G60沪昆高速——绕城高速——G8511昆磨高速——昆明。

6. 云南旅游22条新规内容

  云南麻将有四类花色,包括万、条、筒、字,共计136张牌。游戏人数为4人,每人手里抓13张牌,不能吃牌,只能碰牌和杠,当手里的牌满足相关规定的牌型条件时胡牌。

  在游戏开始前玩家先把尾牌上面的两张牌翻开,然后玩家就可以对照翻开的两张牌去配合叫牌,叫牌后,当翻开的两张尾牌中任意一张为你所叫的牌,如果你有牌杠即可杠上花,必须杠上开花才可以拿翻开的尾牌,不能杠上开花的从最后面未翻开的取牌。一般把这个过程叫做“杠上花翻两张尾牌”。

  一、胡牌规则

  1)打牌时,在自己未摸下一张牌的一圈内,不能弃先胡后。

  2)平胡必须自摸,大牌型可以点炮也可以自摸。

  3)点炮时点炮者只负责胡牌者牌型的分。

  4)胡牌时若为自摸,按牌型则三家输分;若为点炮,按牌型则点炮者输分;

  5)流局查大叫,杠钱不算

  6)最后四张牌,若有人点炮则自动胡牌,自摸也必须胡牌。

云南麻将规则介绍

  二、行牌规则

  1)除第一盘随机选定一人坐庄外,以后每盘首先胡牌的人为下一盘的庄家,多人同时胡牌(一炮多响)时点炮者下方第一家为一下盘的庄家。

  2)明杠:玩家手中牌有相同的三张,闲家打出一张同玩家相同的牌,玩家杠牌叫明杠。打出一张牌的闲家给玩家2分

  3)暗杠:玩家手中牌有相同的三张,在打牌过程中自摸一张相同的牌,玩家杠牌叫暗杠。

  4)转弯杠:玩家碰牌后,在打牌过程中。玩家摸一张相同的碰牌,玩家杠牌叫转弯杠。

  5)不能吃牌,只能碰和杠。

  三、云南麻将牌型介绍

  1)碰碰胡

  玩家的手牌为一对将牌加上三张一对,这样一共四对的牌型胡牌就叫做对对胡。

  2)清一色

  当玩家胡牌的牌全部都是一门花色时,这种牌型叫做清一色,共计四色,万、条、筒、字。

  3)平胡自摸

  玩家的手牌为四坎牌加一对将(四坎牌可为刻子也可以是顺子),而且已经胡牌。

  4)小七对

  玩家胡牌时手里全部都是两张一对的,没有碰过牌和杠过牌,这样的牌型叫做小七对。

  5)十老头/十风

  当玩家连续打出10张字牌(东南西北中发白可以重复),且未被碰或者杠的情况下,即可胡牌,这样的牌型叫十老头。

  6)杠上花

  玩家的手牌已经听牌,并且玩家在杠牌时,杠起一张牌正好是玩家自己所要的叫牌,这时玩家可以选择胡牌,这种情况叫做杠上花。

  7)

7. 云南旅游文化二十五讲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全国有56个民族,云南除汉族外,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还聚居着25个民族,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 口的近1/3。这些民族分别是:彝、白、哈尼、 壮、傣、苗、僳僳、回、拉祜、佤、纳西、瑶、藏、景颇、布依、普米、怒、阿昌、德昂、基诺、水、蒙古、布朗、独龙、满。

云南省为何有那么多的民族?主要是因为云南纳入中国版图的时间较晚,少数民族受到汉文化的影响不深,所以得以保留多种民族的语言特色。

8. 2020云南旅游

不会,国家有规定严禁强制消费!如遇强制消费行为,可报警或者拨打当地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9. 2020云南旅游新版攻略

10月份去云南旅游后回重庆是无需隔离的,现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做好防护佩戴好口罩